上海拟停收建筑工程执照费和公墓管理费
http://www.csonline.com.cn 2008年04月23日 22时52分 星辰在线

  人民网上海4月23日电 (记者 包蹇)今日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传出消息:上海市政府日前已完成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工作,拟取消和停止征收1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将使上海成为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华说,本着有利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方便投资者和市场主体、改善投资环境的原则,去年12月以来,上海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最终将1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确定为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范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日审议了停止执行由《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设定的建筑工程执照费以及由《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设定的管理费这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议案,议案将于24日付表决。

  据了解,上海市建筑工程执照费由市和区县规划部门向建设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工程造价在9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造价0.1%收取;9000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0.05收取,据上海市规划局统计,2007年上海共收取建筑工程执照费6146.6万元。

  上海市公墓管理费则由市民政局下属的市殡葬管理处向经营性公墓、公墓业务代办处的经营者按期营业额的5%收取,据市民政局统计,2007年上海的公墓管理费收入共计4554万元。

  据介绍,公墓管理费为上海一地独有,而建筑工程执照费现也仅有上海、重庆、海南三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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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人民网)
(作者:记者 包蹇)
(编辑:王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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