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助推长沙县跃居中部第一
http://www.changsha.cn 2008年07月14日 08时46分 星辰在线

长沙县委、县政府投资近20万元的党风廉政建设文化一条街于去年夏天建成,成为长沙县城街头的一道亮丽风景。唐平 摄

长沙县政务中心忙碌而高效。长沙县于今年4月1日开通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绿色通道”: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平均审批时间从57天压缩到了28天。唐平 摄

    日前刚刚揭晓的第八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排名中,长沙县位列第37位,在中部六省名列第一。2008年上半年,长沙县GDP突破165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368.7亿元,实现财政收入22.5亿元,县域经济继续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近日,喜讯再度传来,两年一度的全市“四好”领导班子评选,中共长沙县委继2006年后再获殊荣。

    记者连日在长沙县采访发现,长沙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着一个理念——“反腐倡廉也是生产力”。在这个理念的引领下,长沙县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为经济社会的健康、持久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证。2004、2005、2007年,长沙县三度荣膺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等奖。

    制度创新

    项目招投标连续三年实现“零投诉”

    “资金挤占现象多、临时动议多、乡镇要钱报告多,这些政府投资领域的不正之风,必须从制度上进行规范。”7月1日,长沙县出台的《长沙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凡使用政府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及有关的投资活动,均必须做到项目服从计划、资金服从项目,“资金随着项目走”。未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和安排建设资金。

    这是长沙县依靠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一个缩影。早在2003年,长沙县就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了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的监管。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详细了解了长沙县的具体做法。

    工程发包环节:招投标监管制度。2003年开始,长沙县将招投标管理机构从行业主管部门独立出来,建成了统一的招投标市场;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无标底招标,简略资格预审,抽签确定入围队伍等措施;推行合理低价中标、多标段混合竞标、竞价入围评审抽签和合理低价抽签法评标;建立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将成批量、经常性的小型项目集中“捆绑”招标等制度,基本解决了“明招暗定”、虚假招标问题,大大增加了串标围标的难度,有效防止了“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现象。2007年,长沙县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达到了99.63%。2004年底至2007年底,全县517个项目764个标段的招投标共节减国有资金2.18亿元。2005年以来,长沙县的招投标活动已连续三年实现了“零投诉”。

    工程建设环节:现场施工监管制度。长沙县于2004年作出规定,所有预计需增加造价50万元或超过原合同金额20%的,都要向县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小组提出申请,经现场踏勘、专家会审并经审批后方能实施,未经会审的所有变更和增补一律不予认可。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对百余个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变更、增补情况进行了会审,涉及变更增补资金1.46亿元,通过会审直接审减不合理支出8292万多元。

    工程结算环节:财政投资评审制度。2002年长沙县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所有重点工程项目派驻跟踪评审组或评审员。工程竣工之后,要经过评审中心的三轮评审,部分项目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抽查审计。未经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至2007年底,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累计评审项目2400个,核减金额10.04亿元。

    “这些制度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市委常委、长沙县委书记杨光荣对记者说,“它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尽量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遏制了各方特权,减少了权力寻租的机会,不仅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预防了腐败、保护了干部。”在长沙县的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发现,不少老板都认为,长沙县工程建设的环境好,到长沙县承揽工程业务用不着到处找关系,节省了不少精力和开支。

    管理创新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月5日,记者在长沙县政务中心遇到了来办理业务的长沙一汽汽车服务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罗劲。他告诉记者,公司计划在长沙县建两家汽车4S店,投资1244万元。“今年5月13日才申报,原来门店的租期又快到了,压力很大,一汽那边要求8月竣工。到目前已取得了规划许可证,建设局的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很快就会下来。”罗劲感慨,办理这些手续在有的地方要花半年多时间,往来盖上80多个公章。而在长沙县,从窗口把资料递上去,然后在规定时间来窗口领取表格,程序制度透明公开,“想送礼都没有机会。”

    长沙县于今年4月1日开通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绿色通道”: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至今已经办理了45个项目,平均审批时间从57天压缩到了28天。长沙县政务中心副主任舒易波表示,计划将时间进一步压缩至20个工作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长沙县县长杨懿文甚至提出,“只要企业资料齐,争取当天就办好。”

    这一压缩,是长沙县对部门权力的压缩,这一提速,是长沙县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的提速。目前,县政务中心已有34个职能部门进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33项,窗口工作人员123人,全县近9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已纳入中心窗口运作,采取“窗口受理,统一收费、专人承办、限时办结”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办理承诺件的速度整体提高了50%,各窗口共接待群众33万多人次,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1万多项。群众对行政审批的投诉大幅度减少,满意度逐年提高。2007年,该中心被确立为全国县级政务公开示范点。

    “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才是最大的节约;经济发展环境好,党员干部作风好,才是最友好的环境。”长沙县对“两型社会”建设有着这样独特的理解。县长杨懿文对此也深有感触。这位上任伊始就允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倡导建立县长信访接待日的县长对记者这样表示:只要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长沙县的步子还会迈得更大、更快。

    教育创新

    细算腐败代价七笔账

    2007年年初,长沙县数百名县处级和科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廉政谈心和述廉评廉活动。一位县级干部在发言中说,按每年收入5万元计算,退休前还可以拿100万元左右。如果为了贪几万元或十几万元的蝇头小利,而丢掉了这100万元,真是得不偿失。他的发言深深打动了所有听众,“细算腐败代价七笔账”的主题教育活动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是长沙县连续第三年开展类似活动。杨光荣要求,反腐倡廉教育,形式上不能花里胡哨,内容上不能空洞说教,一定要让党员干部坐得住、听得进、受得了、做得到。

    在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中,长沙县始终把教育的重点放在领导干部身上。“这个群体要经常打招呼。”长沙县委、县政府历来这么认为。利用节日对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在长沙县已形成了惯例。2007年“5·15”国际家庭日到来时,他们面向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举行了“弘扬家庭廉政文化,共建和谐洁净港湾”家庭助廉活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该县开展了“听廉课、思廉责、节廉节”主题教育活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全县35岁以下的年轻领导干部又共聚一堂,参加了“青春相约五月、激情共话廉政”的座谈会。座谈会上播放了反映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堕落历程的警示教育片。参加座谈会的县法院副院长文继光在发言中深有感触地说,吴振汉所犯罪行中有一次是收受某拍卖公司的贿赂,这家拍卖公司也曾经进入过长沙县的拍卖市场。如果当时把关不严,处理稍有不慎,“今天我可能也就没有资格坐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进行交流了。”

    监督创新

    公务用车标准不断下降背后的涵义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了一个现象:长沙县一般性的公车配置标准近年来在不断下降,由几年前的20万元,逐步下降到18万元、17万元,一直到现在的12万元。“车价在不断下降,用车标准也就要相应作出调整,这样才符合实际。”长沙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对政府集中采购行为采取了与时俱进的监督,长沙县政府采购3年来累计节省资金1亿元。今年,长沙县又适时启动了“采管分离”改革。

    监督要重点面向有钱的部门、管钱的干部。长沙县纪委在新形势下对自身拥有的监督权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2007年,三个部门和一个乡镇的一把手第一次向县纪委全会报告了他们执行责任制的情况。报告之前,县纪委与财政、审计一起联合进驻这些单位,听意见、查账目,全面掌握了这些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管理运行的监督,今年,长沙县在县级纪委中率先成立了财务监察室,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的改革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腰包”开始鼓起来。今年,长沙县还统一拨付3000万元,作为村(社区)组织运转保障经费,由财政部门整合打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从根本上改变村和社区为争取经费四处找关系要钱的局面。如何把流向农村的这些资金管好,成为长沙县纪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记者看到,在去年制订的《长沙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中,长沙县对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工程建设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措施。今年村级换届选举完成后,长沙县200多个村和社区全部配备了兼职纪检委员,所有乡镇纪委都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享受副科级待遇。2007年,跳马乡金屏村多名村组干部向企业索拿卡要、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受到严肃查处,立案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收缴违纪金70余万元。

    监督不能有盲点。2003年,县委书记杨光荣刚刚到任,就在全县性的大会上公开承诺:不插手一项工程建设、不干涉一宗国土转让。并强调反腐倡廉“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给我支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严格自律、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虚心接受监督,带动全县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04年,县委制定了六项党内监督制度,2007年,又制定了《长沙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杨光荣强调,要不断健全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机关法律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机制,让广大党员干部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好习惯。


本文内容提示:反腐倡廉;助推;长沙县



(稿源:长沙晚报)
(作者:长沙晚报记者 林 俊)
(编辑: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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