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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货币补贴:低收入无房户购商品房可补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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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2日 10时46分
星辰在线
7月21日,长沙全面实施安居工程建设动员大会上,一系列关系到长沙未来住房保障体系的重大政策出台实施
长沙经适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获购买资格者的补贴标准确定 低收入无房户购商品房可补8万 以前获得资格者可继续购买经适房,不再享受货币补贴 星辰在线7月22日讯(记者王文实习生罗杨娟)21日下午,长沙全面实施安居工程建设动员大会上,一系列关系到长沙未来住房保障体系的重大政策出台实施。包括《长沙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长沙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 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表示,将全面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力争3到5年解决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该市将改革经济适用房保障方式,提高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同时出台一系列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悉,到目前为止,长沙住房困难家庭占全市总人口的11.9%%。这部分居民主要为长沙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房待购户、棚户区住户、未享受房改政策居民。今年将筹资11亿元,解决积压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1.2万户的住房问题,实现廉租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 【经适房】低收入无房户每户可补8万 新增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逐年运用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长沙市2008年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标准今日确定:根据刚刚出台实施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城市低收入无房户,在购买普通商品房时每户补贴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今后,每年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合进行调整,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执行。 长沙市房产局局长石长松表示,力争2到3年内全面解决经济适用房历史积压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2005年7月1日前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尚未购买住房的积压对象,2008年内优先审核、安排。2005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尚未购买住房的积压对象,审核后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摇号确定,在2009年优先解决。新增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逐年运用货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购房标准】面积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 一年内未购的补贴凭证作废 据介绍,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发放货币补贴凭证,并建立申领货币补贴家庭(个人)档案。申请货币补贴的户数多于当年补贴计划户数时,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棚户区、片区拆迁户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凭拆迁协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确认单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货币补贴凭证。 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成套商品房一套,住房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今后还需要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重新申请审批。
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市民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在产权过户时,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产权交易的有效凭证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保障补贴不得发放现金,由住房保障部门与开发商凭证结算支付。
【购房性质】所购住房为有限产权 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 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 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石长松介绍说,通过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也可由产权人全额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项后,变为完全产权。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住房的,如需再购买其他住房,必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所收回的补贴资金划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专户。 《方案》施行前已申请并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购房申请人,可继续购买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选择申请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按照本方案规定重新申报。《方案》实施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只能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棚户区、片区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可自主选择实物保障方式和货币补贴保障方式的一种。 □链接新闻 廉租房租赁补贴提高 继保障范围扩大后,长沙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再次提高。根据最新的《长沙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2008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高至每人每户160元;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户80元;一个家庭可享受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最高每月不超过800元。 “新方案”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仍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根据“新方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到160元,住房困难家庭从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80元,但一个家庭可享受的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金额最高每月不超过800元。保障对象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石长松表示,2008年年底前,该市各区将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今后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相关“新政”: 下调二手房交易税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二手房交易税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房产开发相关规费能降则降……。今日出台实施的《长沙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推出多项举措以促进长沙房地产产业健康发展。
地块配套不全不出让 建立房地产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房地产和住宅建设的 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土地供应计划,确定开发建设规模、区域分布及结构比例,确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坚持适度从紧的土地供应原则和熟地出让原则,对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出让。 下调二手房交易税 激活二手房市场。二手房交易综合税暂由1.98%%调整为1.1%%。购买二手普通商品房,按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二手商品房,并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其二手商品房交易所交营业税在购买新房时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简化二手房交易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银行托管制度。 取消教育配套费 清理税费收取。对房地产开发过程规费进行一次清理,没有政策的坚决取消,能降低标准的尽量降低标准。取消由各区收取的教育配套费,严禁以此为由拒绝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学生入学。基础设施配套费、劳保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报建费推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房屋维修基金推迟至办理产权分户时收取。 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加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被拆迁人购置住宅的,其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交易契税。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第一套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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