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交通管理职能今日起归属长沙县交警大队
http://www.changsha.cn 2008年07月10日 19时32分 星辰在线
  星辰在线7月10日讯(记者 王宏 张马良)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今日起,开发区交警大队管理范围进行调整,将不再对星沙经济开发区履行交通管理职能。

  据了解,今日以后,星沙经济开发区内的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警保卫、设施管理、处罚教育、交通安全宣传等各项交通管理职能职责将全部由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履行。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地址为经开区申湘路,报警电话:110。经开区内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罚等相关业务,群众可以到以上地址办理。


本文内容提示:交警;星沙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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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记者 王宏 张马良)
(编辑:王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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