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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不得自己招保安 要挂禁止黄赌毒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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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02日 08时58分
星辰在线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署公安部令,予以发布,《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 《办法》还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在其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警示标志式样、规格、尺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制定。此外,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从事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经营活动。 □相关链接 不得自行招录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对娱乐场所保安员配备情况进行了规定。 娱乐场所应当与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并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录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得要求保安人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逐月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保安服务企业。 在娱乐场所执勤的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着制式服装,佩戴徽章、标记。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当仪表整洁、行为规范、举止文明。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的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应当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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